家庭友善措施 – 照顧者員工有冇得揀?

山水小舟,任我行攝

阿珍(化名)在四十多歲的時候,因要照願患認知障礙症的母親而辭去工作,縱使有兄弟姊妹在經濟上及精神上的支持,但過著不再經濟自主及與以往工作和社交圈子分隔的生活,再加上日常照顧的壓力,最後還是患上情緒病。

隨著人口老化,家屬護老者的數目也隨之上升,但有質素而又可負擔的院舍及社區照顧服務卻未能滿足家居照顧的需要,家屬照顧者所要面對的問題實愈來愈嚴重,無論公營或商營機構都要面對員工成為家屬照顧者後所帶來對工作的影響。在香港這個以商業利益掛帥的社會中,任何人提出這方面的討論,很快便會被商業經濟利益為主導的意見所蓋過。

外地有研究顯示職場上的「家庭友善措施」對機構的財務表現並不存在明顯的影響(不論正面或反面),但實行這類措施卻為員工提供了平衡家庭與工作的一個選擇。香港僱主或政府如只將這問題簡單化為商業或運作成本的考慮,實在是欠缺長遠人力資源的規劃,也漠視了僱主應付上的社會責任。

香港大學最近發表的研究顯示大約有20%的護老者曾因照顧家中長者的緣故而辭去工作。這除了反影社區照顧服務未能解決護老者在家照顧的問題外,也顯視出本地僱主僱員在這議題上的取態。

一般香港打工仔的心態都認為要盡力在職場上拼搏,目的是要得到合理的待遇,但何謂合理的待遇,本地員工與西方發達國家的員工所享有及所期望的實在有很大的距離。

有一位在跨國企業工作的朋友說她在母公司工作的同事很注重家庭,母公司所在地也提供很多家庭友善措施給員工,但在香港分公司的員工便不能夠享受同様的福利了。

英國有法例規定員工在同一機構工作達26 個星期便有權要求彈性工作安排(https://www.gov.uk/flexible-working/overview),所謂彈性工作安排可包括工作地點,例如家居工作,又或是兼職工作、彈性工時、輪更工作等等。

在缺乏彈性工作安排的情況下,香港的打工仔在工作與家庭之間疲於奔命以外的選擇便可能是在這兩者中選其一。經濟環境許可的便會利用家庭傭工,或者購買私營的到戶服務去照顧家人。假如經濟環境不許可的話,便會處於兩難之中,一些低技術的勞工甚或要選擇放棄自己的職業留在家中作全職照顧者,又或是縮減工作時數以應付照顧上的需要,但這正正會令到他們的經濟情況更形緊拙。

最理想的情況當然是員工可以在工作或照顧上有得選擇,香港人近年有句俗語「有得揀先至係老闆」 ,而這抉擇是基於個人的自由意志而不是因為法例上或經濟上的限制而作的Hobson’s choice。一個四五十歲在職場上拼搏多年已累積一定經驗的人要毅然退出職塲,對員工及僱主都是一個損失。

確實越來越多機構「講」家庭友善措施,但實際推行起來又有幾多措施可以幫到普羅員工的需要?某些本地機構提供給員工的家庭友善措施包括「領養子女假期」,實際有需要申請這類假期的員工有多少呢?根據社署的統計, 2017年截至6月止有關領養服務處理中的申請為174宗,等待領養兒童的數目為75位。

另一方面根據香港政府2011年的統計,大約有79萬5千居家長者有一種或多於一種的長期病患,而當中大約有70萬位需要長期接受藥物治療。以家中有一位長期病患的長者為例,一年四次覆診是免不了的,每次覆診用上半天(或大半天),還有覆診前或後的各類檢驗,如長者患有多於一種慢性病,那需要用上的覆診時間可以是按倍數計,還有一些意外或急病等等,除非那長者認知及身體機能仍支持到自己去求診,否則家人陪伴求診都是常有的事,也部分會依賴外傭或陪診服務 (但不是所有家庭有外傭、享用到資助的陪診服務或經濟上可以支付市價的陪診服務)。其實家人的陪伴除了保障求診過程中的安全,也有助家人了解病情及給予精神上的支持。

在香港絕少聽到有僱主給予「照顧者假期」,員工需要照顧家人有時,都要選擇用自己的年假或無薪假期去應付。最近有一間本地銀行增加了員工的年假數目,引來傳媒的一陣頌揚,年假多了,大家都開心,對有家庭照顧需要的員工來說,也是一項德政。

其實員工申請用自己的假期去照顧家人(特別是一些突發的事情),也有其難處,碰着有體恤的上司,員工便可以較為安心放假去應付各樣照顧上的需要,不幸遇着不理解的上司,縱使批了假員工還是要看面色或者心驚膽戰的離開辦公地點。又有些情況是公司的工作(工作量或工種,例如教師、醫務人員、甚至是行政人員)令員工根本走不開,縱或有體恤的上司批假,對有強烈責任感的員工來說,也可能感到不好意思。

基於其性別及職業崗位,員工對家庭友善措施的看法也很不同,外地的研究顯示一些職位較低的婦女甚或職位輆高的員工也會擔心公司高層對照顧者員工存有偏見及影響晉升機會。也有一說法擔心如果婦女(婦女在大部份家庭中擔當照顧者的職責)可以享用更多的家庭友善措施,結果將會窒礙婦女在職場上晉升。但有了這些措施,起碼她們便多一個選擇,況且在人口老齡化的情況下,越來越多男性也需要肩負起照顧上一代的責任。

香港正面對人口老化,如果更多的員工需要留在家中照顧長者,勞動力緊張的情況將更加嚴重, 政府的輸入外傭政策似乎是企圖重複七、八十年代的政策,當時經濟起飛,大量婦女出外就業,從此外傭便彷彿是協助處理家務及照顧小孩的理想方案,但照顧長者方面,外傭是否一個最理想的解決方法?其實外傭的職責及能力也很有局限。雖然照顧母親的壓力十分大,也放棄了自己的事業,但文章開頭的阿珍仍然堅持一個信念,便是家人的照顧是最好的。

照顧者員工期望的是有更多的工作及照顧模式(例如本文未及討論的社區照顧服務)去選擇,還有僱主/上司多點體量。要在香港推行家庭友善或彈性工作措施,實在需要社會上各階層(政府、僱主、員工)更多開放及深入的討論,在人手調配、工序安排及各方面都跳出舊思維才有希望有顯著成效。外國經驗告訴我們,縱使有這類措施的存在,現實上並不是每一個員工都會提出這種家庭友善或彈性工作要求。僱主與員工在過程中也需要作出適當的溝通及協調,使到企業在保留有經驗的員工之餘也幫到員工顧及家庭的需要。

香港家屬照顧者的一些現況

Parents, E Ng

照顧者傷害被照顧家人或是自殘的新聞越來越頻密了,法國電影Amour描寫的雙老獨居老夫殺妻的悲劇終於在香港真人上演了。

根據香港政府2011年的統計,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達到94萬多人,佔總人口的13% ,老年人口的比例持續上升,到2041年估計將會達到30% ,另一統計顯示居家的60歲以上長者達到112萬多人,當中70%以上患有長期病患,大約28萬多的居家長者需要不同程度的照顧。

大部份長者都希望可以居家安老,不希望(被)遷入安老院舍,事實上縱使有迫切需要入住安老院舍,要找到一間有質素的安老院舍也絶不是易事,私營安老院舍質素參差已是眾所周知,部份質素較好的收費卻不是一般家庭可以負擔,質素較有保証的政府資助安老院舍往往要等上好幾年才可以入住,故此照顧長者的責任便要落在一班家庭中的照顧者身上,數字顯示在28萬多的居家長者中,63%是由子女或配偶去照顧的,另外25%是由家庭傭工或護士照顧。

縱使香港長者入住安老院舍的比例( 7% )是遠高於其他已發展國家,但畢竟還有很多缺乏自理能力或身體機能嚴重缺損的長者居住在家中,隨着長者的健康狀況日差,很多生活起居的事情都要依賴其他人幫助,在社區服務嚴重缺乏的情況下他們的家屬都需要肩負起照顧的責任, 例如大小二便、用膳、梳洗清潔、上落輪椅、外出覆診、準時食藥等等,照顧者需要付出7×24的體力及精神,一般人出外上班工作也有下班及假期休息的時間,但面對起居飲食都需要幫助的家人,照顧者的工作便彷彿無休止一樣,很難找到自己的喘息的空間。

長者患上的疾病及病徵越多,照顧者需要的照顧知識及技巧便愈多,不論是持續的痛症、偶發的病徵、或突發的病情等等,照顧者都要見招拆招即時處理。遇着長者是認知障礙症患者,護老者還要應付各種不可理喻的情緒及行為問題,這往往帶給他們很大的精神困擾。

另外一些長者未能準確理解自己的病情,如拒絕接受自己有病及其他人的輔助,又有另一些整天懐疑自己的身體有重病鬧著要向不同的醫生求診,這些也為家屬照顧者帶來很大的煩惱。

並不是所有照顧者都擁有相關的醫療及照顧知識去應付家中長者的照顧需要,大部份中、老年的照顧者都要由零開始學起,慢慢去掌握照顧上的知識、技巧,及相關的社區照顧設施以協助照顧長者。

假若照顧者是患病長者的配偶,那本身的年紀也可能不少了,體力也有限制,在照顧的事上可能力不從心,遇着自己都病倒了情況便更加無助。

至於作為子女的照顧者,他們可能正處中年,除了要應付照顧老人家的責任之外,還要照顧自己的子女,及需要繼績在職塲拼搏賺取入息以應付家庭中各樣開支。但照顧上的各種要做的事情,如覆診或應付長者突發的需要,往往影響到照顧者工作的專注力,未能在自己的職業上全面發揮,有部份照顧者需要減少工作時數,揀選要求較低的工作,假如工作機構沒有彈性工時安排,這類員工便可能要「選擇」完全辭去工作以應付照顧上的需要,除了影響到家庭收入,自己的積蓄及退休儲備,從工作中得到的滿足感及社交連繫也從此斷絕了。  

有不少研究指出家屬護老者要面對不同的壓力,隨着照顧的需要日益增加,假如照顧者得不到其他的支援,其需要留在家中照顧的時間便越長,這群照顧者往往要單打獨鬥去應付日常起居上的支援與及各種照顧上的決定,對體力及心力的要求十分龐大。面對其他家庭成員袖手旁觀,不願提供協助,又或是其他原因缺少家庭成員援手,甚或是其他人只在旁妄加批評照顧者的照顧方法卻不給予實質上的協助,往往只會加重照顧者的心理負擔及負面情緒。

電影與現實中的主角於案發後陪伴老妻的一段時間,也許是他們多年來及往後多年難得可享有的平靜空間。作為普通人可以做甚麼?聖經記述耶穌問人誰是一個遭難的人的鄰舍,總覺這問題帶點挑戰意味。筆者記得小時候,母親有事時,會請鄰居一對退休夫婦幫忙煮多些飯餸,好使我過他們那邊吃了才上學, 70年代的好人好事似乎已經變得很遙遠。莫以善小而不為,筆者仍相信若每人都不再吝嗇點點時間關心一下鄰舍,找到可幫忙的地方,小小幫忙說不定會帶來別人生命莫大的祝福。

對長者負面形象的一點反思

A Road to Pristannoe Village by Vladimir Ovchinnikov
Source: Wikicommons

照顧者整天面對著老人家,有時難免產生點負面情緒,這些情緒可能因為我們對長者還未有充分了解,也可能因為在潛意識中有一套對老年人的負面形象,影響我們的觀點、感受及與長者相處的方法。

外國有研究指出小朋友對老年人的負面看法大約在六歲開始便慢慢建立,這並不是因親身與老年人相處而建立的看法,而是被周遭的人的言行或是媒體的潛移默化,久而久之建立在潛意識當中;這些形象大大影響了他們日後與老年人的相處態度。其實很多長者自己也會受到這些負面的看法影響,把當中所刻劃的特徵套用在自己身上,例如假設自己身體已不中用及不再可以進行某些活動。

區分錯誤印象和事實真相
我們往往對不同年紀的人有不同的期望,對小孩子我們期望他們有小孩子的一套行事模式,對老人家我們又會期望他們怎樣呢?是老態龍鍾整天呆坐、又或是體弱多病兼「眼又朦耳又聾」、還是已失去智力只能進行一些四歲小孩的玩意?香港社會近年推廣「老有所為」,社福機構儘管資源有限,仍會盡力為長者舉辦一些有益身心的活動,當中也會滲入一些老幼共融的元素。可有見過一些小朋友對着八九十歲的老人家放大喉嚨說話,企圖帶領老人家進入小朋友的遊戲世界,老人家取得高遊戲分數便會被年青的大讚「叻仔叻女」,毫不吝嗇的送上一個大Like,滿以為這樣便可逗得老人家開心又或是可以提高老人家的認知能力,有時看到這些場境真是有點哭笑不得!並不是每一個長者也有認知障礙症,需要進行這些認知訓練去提升能力或減慢退化,也不是每一個老人家聽力都有問題需要其他人放大喉嚨和他說話呢。設身處地的想,一個認知能力及聽力均良好的老人家,當其他人用這樣方法與他相處時,他會有什麼感覺呢?

長者也應有自主自決的權利
常常聽到有人說長者的表現像小孩子一般,於是對待長者的方法就可以像對小孩子一樣,然而這便忽視了長者行為背後的原因。小孩子還未學懂成人世界的社交禮儀標準,老人家卻已累積了大半世紀的生活經驗,參透了如何使自己活得更自在,自主決定一套自己的行事方法,兩者實在大不同呢,我們又有沒有尊重長者的內心感受及選擇,還是硬要將他們矮化為小孩子呢?當長者本身的自我形象是負面的時候,其他人矮化長者的言行只會更加助長這自我負面形象。

其實每一個長者都有他的強項及對週遭事物的一套看法,當我們滿有良好意願想去幫助他們的時候又可有花點時間及心思去理解他們個別的狀況及內心世界呢?我們往往有一套標準去衡量其他人,對老人家亦如是,當我們看見長者在一些活動上的表現不符我們的理想時,便妄下結論以為他們的認知能力退化了,這是否有欠公平?其實老人家壓根兒就對一些活動沒有興趣,對他人的評價(或評估)也不在乎。對於我們來說能夠記著最近發生的事情很重要,對他們來說記着最近發生的事情卻可能是無甚意義,反而藏在他們腦海當中的前塵往事或人生智慧卻是珍貴無比。我們又會否埋怨長者整天「想當年」,認為他們的「老生常談」跟不上時代的變遷呢?

邁向暮年不同等全面退化
「尚是年青」的我們往往對老年人不自覺的產生負面看法,將老年化等同於衰退,將一些變化擴大,而忽略了這是生命進程的必經階段及漠視了當中正面的演化。西方對老化的研究有一套「超越老化」(Gerotranscendence)理論,認為這是一個邁向成熟及睿智的過程,長者在過程中對各樣事情都有一套新的看法,這些演化與「論語」中所說的「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了。」似乎有不謀而合之處,「尚是年青」的又有否仔細觀察及珍惜老人家這些演變呢?

在照顧長者的旅途中感到沮喪是難免的,但如果照顧者又或是大眾都可以多一點反思,了解一下自己,也了解一下長者,也許可以對照顧者或是長者帶來一點幫助。